上回提到
NLP專有名詞翻譯之統一問題
倒是小事 麻煩的還在後頭ㄌㄟ…..
在國外
略為正統一點兒的NLP訓練課程
(既然這樣說 表示很難說什麼
或是
誰才是絕對地正統的啦)
有明確的NLP各階段的學習和認證規範
今舉某一NLP學會的認證規範為例
其NLP專業執行師(NLP practitioner)的學習規範:
訓練時間:
至少130小時的課堂講解、演練、分享及學術科測試。
(你看看~~這需不需要十來天呢??)
學習範疇:
1. 能將NLP的假設前提,整合於行為上:
(NLP人哪~~你有做到嗎?)
2 . 親和感:建立與維護
3. 感官經驗的測度
4. 表象系統
5. 後設模式
6. 米爾頓模式
7. 導引出結構完善,整體平衡的目標
8. 表象系統的重疊與轉譯
(NLP人~你會用嗎?)
9. 創造隱喻
10. 口語技巧~~框架
11. 心錨
12. 脫離與結合
13. 歸類
14. 次感元
15. 六步驟重新架構(與潛意識直接溝通)
16. 策略:偵測、運用與組裝設定
17. 行為的彈性展現
18. 價值觀:偵測及重要性的改變
19. 規則:辨別及修改
20. 信念:偵測、修改及重新烙印
(以上20項 已經Hogan略刪訂了幾項 否則更多ㄌㄟ)
若是以上所提到的NLP的學習範疇
NLP人 要能單一或全體地具體展現於行為
那才算是有功夫的NLP專業執行師ㄟ
不過
在台灣 NLP學習規範也不是大不了的啦~~
Camille所提出問題~~背後的源由
是因為~~~~
(未完 待續)
沒有留言:
張貼留言