(承前篇)
語言,在某種範圍之內,給予了我們自由;
語言雖不會限制我們的想法,
但它限制了我們對他人的表達,
而以著以下的兩種方式,造成誤解:
第一 我們在描述我們的想法時,
所採用的文字,可能不夠充分。
第二 他人對於我們所表達的文字,
可能不會賦予相同的意義,
因為他們有著不同的生活,不同的經驗。
既然,
語言是被共有的,
而意義卻是由個人所創造,
且可能無法被共有的,
所以,
相同的文字,對於不同的人,
便會有著不同的意義。
意即,
語言,乃是以著來自語言本身的建構,
來溝通著事件與經驗,而非來自經驗本身所賦予的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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在探索及影響我們的經驗時,
我們常用的三種方式…………….
那就是….
(未完 待續)
ps.
此時
有位看倌甲 對看倌乙 竊語道:
『你看 Hogan的這篇:
論語中的NLP技術之重新架構
http://tw.myblog.yahoo.com/jw!FhnI5eiaHxBiu4jyZ6YDrw--/article?mid=73&pk=%E8%AB%96%E8%AA%9E++NLP
寫得粉不賴ㄋㄟ
聽說喔
Hogan下一篇會貼 從『莊子』來哈拉NLP耶!!
看倌乙聽罷 反問之:
『蝦米洗莊子? 莊孝維之子?』
看倌甲:
*&&%$^$………….
(未完 待續)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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